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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4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已经2018年12月6日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及时修改涉及的办事指南。凡未列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对涉及证明事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启动修改或废止程序。要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政府证明事项清单调整情况,实时对我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真正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附件:兰州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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