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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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3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对照《2023年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兰州市法治建设考评工作办法》及《有行政执法权部门(单位)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评指标》具体内容,现将市交通运输委200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制定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委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原文原著,机关党委、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进行专题研讨,部门网站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定期更新内容,努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二)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委党组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行业发展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2023年委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相关问题6次,不断强化组织和领导核心。严格落实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方案,全年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尊崇法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依法行政能力作为评价干部、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依法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非法营运综合治理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放管服改革等重大问题亲自协调,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业普法依法治理、治理超限超载等重点任务亲自督促,2023年省、市媒体报道部门法治建设亮点工作11次,向市委依法治市办专题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数字政府”建设任务,按照“四级46同”工作要求,按期完成全市交通运输行业89项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及标准化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要件”。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办率”98.81%、“全程网办率”94.05%,除依申请公开的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394项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随机抽选执法人员1038人次,检查企业519家,并将检查结果通过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信用监管,严格按照部、省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对外公开,供公众查询,根据行业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努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监管机制。

(五)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和诚信考核等5项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证补发、换发、注销等3项高频事项与陕、青、宁等周边省区的“跨省通办”,办结高频服务事项2.1万余件。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电子证照,2023年实现行业3个类别、9种证件11万多张电子证照转化,出租汽车、“两客一危”、普通货运等所有车辆全部实现了电子证照,从业资格诚信考核签注在电子证照上一并展现,驾驶员线下审核成为过去式。

(六)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开展行业地方法规、规范性文件立、修、改、废,严格按照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开展立法工作。完成《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兰州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2023年12月正式公布施行。《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上报市政府废止。行业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备案审查等程序规定,部门网站及时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没有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的情形。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业务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水平。

(七)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行业重要问题,积极践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决策机制。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与上海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聘请1位律师为法律顾问,2023年在行政复议、诉讼、公路项目建设、重点领域决策、合同等事项提供咨询和服务280余次。委系统“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委党组会、委务会讨论议题,上会讨论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合法。

(八)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要求,所有按一般程序做出实施的行政处罚,全部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做出处罚决定。全面公开行业行政执法信息,对上一年度年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持续落实“双公示”工作,2023年公示行政许可99件、行政处罚2563件。积极推进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制定兰州市交通运输“两轻一免”清单,对符合“两轻一免”情形的违法行为严格适用“两轻一免”执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靠实执法责任,2023年市、县执行“两轻一免”案件数48件,减少处罚金额145900元。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双送达双告知”,指导行业市场主体及时进行信用修复,被广大企业称为交通执法“温馨提示”。

(九)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水平。修订《兰州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兰州市公路交通保障应急预案》《兰州市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请市政府印发施行。组织开展了水上交通综合应急演练、客运中心消防应急演练、轨道交通雨水倒灌应急演练,不断强化全行业安全防范能力。组织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2023年考核2097人。分批次对全市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十)依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回应社会关切。对公路项目征迁、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容易引发行业不稳定的热点领域,及时开展矛盾排查调处。进一步规范委系统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全部纳入信访平台办理,确保件件有回应,对非法营运、行政处罚等涉诉涉法信访事项,引导信访人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理、合法渠道解决。2023年共办理来信来访、网民留言、“12345”、“12328”热线、依申请公开事项8592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3年发生行政复议案件22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行政赔偿诉讼3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十一)认真开展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定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让执法人员有作为、其他人员不乱为。对外公布执法监督电话、非法营运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部门网站发布信息387条,开通“兰州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50条,其中原创信息185条,全面公开了行业管理、项目建设、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方面最新情况无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

(十二)深入推进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印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扎实推进行业普法,汇编行业法律法规,形成清单目录并在网站进行公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公路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彩页1500余张,悬挂横幅12条,向货运驾驶员发放提示卡2000余张,引导企业签订治超承诺书53份。设立“码头讲堂”,组织水路运输企业开展规范营运普法宣传230人次。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宪执政意识。

(十三)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目标,进行任务分解,靠实工作责任,确保顺利推进,同时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强化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培训2次,委机关集中学习法律法规3次,组织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参与上级部门法治培训5次,组织对市、县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开展2023年度执法轮训,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委系统干部职工主动强化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方式,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短板弱项。委系统干部职工、执法人员法治理念、法治意识与新时期行业发展需要存在一定差距,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导致完善行政决策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突出,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尝试。

(二)“放管服”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伴随机构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以及“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行业管理由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目前行业监管水平距离“放得开、不扰民、管得住、服务好”的新时期监管目标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监管不平衡、监管有空白、重复监管等问题,如何有效开展监管,需要进一步转变管理观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管理手段。

(三)交通综合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以来,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履行行业内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与新时期执法工作“四基四化”标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相比,交通综合执法队伍存在年龄结构老化,执法素质能力有待提升,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现场取证、全过程记录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更高的标准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创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督查工作规定》,主动对标督查工作事项,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设计,补短板、强弱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不断完善行业行政制度体系。认真研究梳理行业监管政策措施,针对监管空白领域和乱象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立法工作,2024年推进共享单车立法工作,做好修订后的《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施行工作,推进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考合一、双证合一,推进巡游、网约融合发展,以包容审慎态度推进道路运输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事项,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进一步厘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行政辅助事业单位监管职责,努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行业监管体系。持续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开展行业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考核评价,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努力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能,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扎实开展执法能力和实务培训,梳理出执法程序问题清单,聚焦执法案卷目录、文书送达、法制审核、当事人陈述申辩等细节问题、具体问题开展培训,提升培训实效,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按照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3月至10月全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市交通运输委从严从实抓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察整改、总结提升四阶段工作,努力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扎实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地铁、公交、出租、客货站场、问卷调查、工作座谈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每天循环播放约456万次,发放调查问卷1123份,召开座谈会议27次,部门网站发布正面典型案例4例,省、市转载亮点工作6期,努力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二)抓实推进查纠整改。对标省厅16个方面重点问题,细化问题表现,找准问题症结,通过自查自评、上级督查、群众投诉举报、座谈调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市、县执法机构自查问题24个,执法人员主动认领问题1247个,涉及执法不规范问题793个、执法僵化问题110个、执法粗暴问题36个,其他问题332个,压实整改责任,实行销号管理,年内全部整改完成。

(三)落实线索办理目标。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电话邮箱、12328和12345等方式,全市征集到问题线索204条,制定问题线索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闭环管理,已全部完成整改。收到省、市转办问题线索12条,落实“受理、甄别、转办、办结、反馈、回访”全链条闭环管理要求,按照“一问题一方案一报告一卷宗”标准建立线索办理台账,实现闭环管理。

(四)靠实惩处问责责任。针对发现、转办和认领问题,工作约谈相关执法人员72人次,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1人,集体约谈18人,辞退辅助人员2人,向5个基层执法机构下发责改通知。开展案卷规范专项整治,随机抽取执法案卷294份,发现问题120余条,明确案卷制作相关责任人,下发通报整改落实。

通过专项整治,一是市、县交通综合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深化,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成为执法共识,交通运输执法更加亲民,与群众距离进一步拉近。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围绕执法工作薄弱环节,制定修订涉及“两轻一免”、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等执法制度文件54件,其中新制定42件、修订12件,通过制度建设有效根治执法顽疾,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在全省执法比赛中取得运政执法第1名、水路执法第2名、队伍列阵第3名、执法团体第3名、优秀案卷奖等成绩。三是问题查纠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市、县交通综合执法机构通过自查自纠、调研走访、公开征求意见、督查暗访、群众来电来访、12328、12345举报投诉等渠道,持续深化开展问题查究整改。市交通综合执法队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执法站所工作机制,着重解决基层执法队伍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确保道路运输执法领域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委将持续贯彻落实全省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总结会议精神要求,结合行政执法质量三年提升行动计划,持续在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等方面出实招、下功夫,不断提升全市道路运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为实施强省会行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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