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在市公路服务中心宣贯《农村公路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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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公路条例》,持续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0月23日,省交通运输厅工作组下沉兰州市,在市公路服务中心宣贯培训《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与市县两级交通公路部门座谈交流。省农村公路督导帮扶组、市交通运输委、市公路服务中心、市交通执法队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区)公路部门、交通执法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业务骨干等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处处长李二新围绕《条例》制定背景、核心要义、创新亮点及贯彻落实具体路径等开展专题宣贯。李二新处长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等实际工作场景,通过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条例》对农村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作用,帮助参会人员精准把握《条例》在资金保障、责任分工、养护机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依法推进农村公路工作提供了专业指导。在座谈交流环节,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既分享了本地在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提升、养护模式创新、运营服务优化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也直面县区资金保障不足、养护机制不健全、路产路权保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省厅工作组对我市农村公路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也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逐个进行解答。 下一步,市公路服务中心将以此次宣贯培训为契机,统一思想认识,细化落实举措,有力指导县区公路部门将《条例》宣贯到基层末梢,坚持建、管、养、运并重,创新资金筹措渠道、靠实县乡两级责任、夯实公路安全根基,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交通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