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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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路服务中心开展交通领域乡村振兴资金执行督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6-07-31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市公路服务中心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6年交通领域深化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督导帮扶组,赴各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开展交通领域乡村振兴资金执行督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四好农村路”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农村公路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针对2023—2026年度省级下达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奖补资金及县(市、区)配套等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3.0财政一体化系统查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及结余资金情况,实地查阅相关项目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重点围绕农村公路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结余资金是否上缴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调剂使用、有无超进度付款、绩效指标设定、目标完成情况及合同管理规范性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对此次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时限并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下一步,市公路服务中心将持续深化交通领域乡村振兴资金指导管理工作,督促各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切实扛牢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防资金沉淀滞留,强化绩效运行监控,规范合同签订与履行,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提升乡村振兴资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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