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25)《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1-2023)等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为便利道路运输经营者规范开展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工作,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现对我市具备道路运输运营车辆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维修企业予以更新。
附件:
兰州市具备道路运输运营车辆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维修企业更新名单.pdf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