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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务群众关注

关于兰州市共享电动单车投放问题

发布日期:2020-11-11 字号:[ ]

    市民朋友:

    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兰州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兰政办发〔2019〕149号)均明确规定“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因此在相关单车企业前期询问投放电动共享单车时,我委均明确告知对电动共享单车不予备案,禁止投放,但仍有企业在我市违规投放大量共享电单车。鉴于目前我市共享电单车无法落实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相关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今年5月份起,市文畅办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共享单车企业全部收回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单车,给您造成了不便,还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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