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结合兰州实际,划定兰州市内河通航水域范围,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兰州市内河通航水域范围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
附件
兰州市内河通航水域范围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结合航道等级和保障通航安全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内河通航标准》、《运河通航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划定兰州市内河通航水域范围。
一、划定原则
本次兰州市内河通航水域范围划定遵循“依照实际”原则,将目前可供船舶通航水域纳入本次划定。
二、划定标准
可供船舶(含快艇)航行的水域和建成通航航道的水域为通航水域。
三、划定范围
兰州市通航水域范围主要是指黄河兰州段内河通航水域,具体范围划定如下:
(一)航道。
1.湟水河口至八盘峡电站段,航道里程为4.5公里,等外航道,所属辖区西固区;
2.八盘峡电站至河口电站段,航道里程8公里,五级航道,所属辖区西固区;
3.河口电站至柴家峡电站段,航道里程9.6公里,五级航道,所属辖区西固区;
4.柴家峡电站至小峡电站段,航道里程68.6公里,五级航道,所属辖区西固区、安宁区、城关区、皋兰县;
5.小峡电站至苏家沟段,航道里程为27.7公里,五级航道,所属辖区皋兰县。
(二)其他可供船舶航行的水域。八盘峡库区、河口库区、柴家峡库区、小峡库区、大峡库区。
四、其他情况
通航水域范围发展变化的,由市交通委统一更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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