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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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08浏览次数: 字号:[ ]



朱宗宝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老年人出行困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老年人出行工作,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全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保障老年人出行需求。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客运场站方面

1.支持多种支付方式。各汽车客运站在推广网上售票和移动支付的同时,保留线下售票窗口和配备自助终端,支持现金支付和凭证打印。对于已推行电子客票的客运线路,支持老年人在现场购票或由他人网上代为购票后,凭购票的有效证件或相应的纸质票据、凭证直接乘坐。

2.提高客运场站人工服务质量。各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等均保留人工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和帮助。人流密集的客运场站,为老年人设立优先购票窗口、专用等候区域或绿色通道,在站内设置清晰、明显的老年人服务提示引导标志,便利老年人出行。

(二)打车出行方面

1.完善出租汽车电召功能。依托兰州市既有呼叫中心和企业调度中心以及巡网融合发展现状,推动95128电召平台在我市有条件推广运用,为老年人打车提供电话召车或预约服务。

2.拓宽便老服务多样化。引导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继续保持巡游车扬召(路边招手打车)服务,醒目扬招标识,禁止空车拒载行为,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主动为老年人提供必要乘车帮助,遇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乘车,驾驶员主动下车开门、搀扶上车及帮放行李等。积极倡议各企业充分发挥“雷锋车队”、“爱心车队”、“精致车组”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为有固定出行需求的老年人建立结对出行服务。

3.优化网约车服务功能。积极指导我市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约车软件,增设方便、适合老年人使用的“一键叫车”功能,通过更加简化的手机约车操作流程和更加清晰的手机约车软件界面,切实降低老年人使用网约车的操作难度。

4.合理增设出租车乘车点。积极衔接公安交警部门在老年人活动中心、医院、学校、站场枢纽和居民集中居住区等场所合理设置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允许出租汽车临时短暂停靠等候电话召车乘客,积极协调在有条件的医院设置出租汽车循环运行通道。

(三)公共交通方面

1.落实老年人乘车优惠。按照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优惠或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政策,实行60岁-69岁老年人5折、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优惠政策。

2.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目前,兰州公交集团目前运营车辆2918台,地板无障碍公交车135台(BRT70台,大通道项目40台,8 路25台),其中BRT线路已实现无障碍公交车运行。在公交车上设置特殊群体专用座椅,老弱病残孕等乘客上车时驾驶员及时语音播报,提醒为特殊群体让座,确保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坐舒适安全。

3.优化老年人便利出行措施。一是在大力推行移动支付、电子票卡、扫码乘车的同时,保留现金购票方式。二是在轨道交通各车站安检点设立进出站闸机“爱心通道”。三是在轨道交通各车站站台设立爱心候车区,提供轮椅踏板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拓宽便老服务渠道。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探索开发客服热线语音接单、后台下单、线下结算等功能,提供更完善、更有针对性的乘车方案。鼓励有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技术手段,精准施策,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派单服务。

(二)加强公交车辆功能提升。鼓励城市公交企业加大低地板和无障碍公交车的投放比例,满足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群体乘坐需求,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对老年人群体出行帮助服务力度。

(三)完善交通一卡通出行。加快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继续落实老年人优惠或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政策。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鼓励公共交通企业对刷卡机具升级改造,实现统一身份认证、信息交换、接入控制、应用管理和业务调用等服务管理功能,配合人社部门逐步推动具备条件的社保卡增加交通出行功能,研究探索70岁以上老人刷身份证免费乘坐主要公共交通服务。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交通委运输科  846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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