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的重要修法立法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3-03-13 字号:[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宪法提出系列重大论断,作出系列重大部署,推进系列重大工作,我国宪法全面实施取得重大成效,全党全社会宪法意识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丰硕。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行使国家立法权,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52件,现行有效法律达到294件。

    下面,让我们重温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来的重要修法立法。

    关于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第五次修改,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关于国家机构组织立法。根据宪法,制定监察法、监察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事规则、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不断完善国家机构组织和人员相关法律制度,积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关于国家安全相关立法。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根据宪法关于国家安全、外交、领土等规定,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陆地国界法、海警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反外国制裁法、出口管制法、密码法等,修改反恐怖主义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重要法治支撑。

    关于国防军事相关立法。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根据宪法,制定修改国防法、兵役法、预备役人员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落实宪法关于衔级制度的规定,制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填补了士兵衔级制度法律空白。

    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法。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修改国旗法、国徽法等,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关于公民权利保障立法。编纂民法典,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法律援助法等,修改刑事诉讼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将宪法有关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财产权、继承权、平等权、婚姻家庭等规定通过立法予以实施,不断夯实公民权利法治保障。

    关于税收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制定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印花税法,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等,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审议增值税法草案。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经有12个制定了法律,其中11件法律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或修改完善。

    关于生态文明立法。贯彻2018年宪法修正案关于生态文明规定精神,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湿地保护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等,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系统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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