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第七十条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本市截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注销情形的何国林等86795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公告注销。
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超期180天未换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注销名单(2015.12.31前).xls
超期180天未换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注销名单(2016.1.1-2017.12.31).xls
超期180天未换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注销名单(2018.1.1-2018.12.31).xls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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