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维护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城市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将对2025年9-12月依法查扣长期不接受处理的非法营运机动车进行依法处理,现公告如下。
2025年9-12月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依法查扣了一批非法营运车辆,因违法行为人逾期不接受处理,我委向违法行为人依法公告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法定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此催告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主动联系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委将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依法处置。
附件:
2025年9-12月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信息登记表.xls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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